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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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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校长岗位职责

 

(一)在校长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二)协助校长领导学校教学和教育科研工作。

(三)指导教务处、科研室制定学校教学、科研工作计划,并督促、检查计划的执行。

(四)指导制定教学、科研、教务各岗位职责和考核条例。

(五)指导教务处根据国家教委教学大纲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安排本校的课程计划。

(六)协助校长做好任免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和各教师的聘任工作,负责对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教师及教务人员的考核工作。

(七)领导教务处、科研室开展日常教学、科研工作,负责教学改革的具体工作,搞好教学评估。

(八)负责对学校的选修课、活动课的计划实施与检查。

(九)协助校长不断加强师资的建设,负责全校教师业务水平提高工作,通过各种途径,努力提高教师的专业知识水平、教学业务能力和科研水平。

(十)及时整理规范化管理档案按时归档工作,完成校长交给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