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您当前位置>首页>学校概况>常规制度>生活教师岗位职责
常规制度
校长工作职责
党支部书记职责
工会主席职责
副校长岗位职责
办公室工作职责
教务主任职责
政教处主任职责
少先队辅导员
电教实验中心
生活教师职责
总务处工作职责
财务科工作职责
保卫科值班室

 

 

生活教师岗位职责

 

一、热爱学校、关心学生、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岗位、为人师表;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工作中有奉献精神;穿着打扮端庄大方,会讲普通话。

二、在行为健康处的领导和带领下,担负起对学生日常生活服务、管理育人工作。服从安排,做好节假日留校生的学习、娱乐以及生活服务的全程管理工作。

三、严肃工作纪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迟到早退,擅离岗位,工作时不窜岗谈天,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寝室内不留宿外客;主动与班主任合作交流和沟通协调。

四、指导学生美化环境,开展丰富多彩、有益身心健康的娱乐活动,建设高雅寝室文化。

五、 深入了解和全面掌握学生的思想、身体、家庭状况;熟悉他们的性格、特长、能力、爱好、生活习惯;对特殊学生采取特殊护理方法,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六、对学生进行行为健康教育和生活自理训练,提高学生生活自理能力;关心学生身体健康,注意学生的冷暖,指导学生根据气温,调节所穿的衣服。

七、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做到防范第一,随时提防不安全因素的出现。

八、 热情接待家长,有事及时与家长联系,取得家长的支持与配合。接送工作要细致认真,使学生满意、家长放心、领导省心。

九、加强理论学习,提高自身的政治业务素质、管理水平,按时参加各类学习和会议,做好会议和工作记录。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和任务。未尽事宜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而定。